特种设备许可证
制造、充装单位在其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因改制或者批准的制造、充装场地搬迁等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提前6个月向发证机关提出延期换证申请,并且填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申请时应当将有关部门(或者上级机关)批准改制的文件或者批准搬迁的有关资料作为附件同时报送。
经批准后可以延期换证的,发证机关更换延长有效期限的许可证,延长的有效期不超过1年。延长期满前通过换证的,该单位换发的许可证有效期应当从4年中扣除延长期的时间。


特种设备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安装工程安全性能的保证能力
(1)安装单位应当具备安装工程质量安全的能力,能够按照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进行安装,并且在安装工程中体现体系的有效实施,提供完整的安装工程质量证明文件,保证施工质量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2)安装单位应当具有与压力管道安装相关的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耐压试验、泄漏试验等工艺文件;
(3)安装单位应当依据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建立覆盖本单位所有安装工程的焊接工艺规程和焊接工艺评定,焊接工艺评定应当在本单位进行,由本单位熟练焊工使用本单位的设备设施焊接试件。





特种设备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元件组合装置级燃气调压装置原来按TSG D2001-2006限定范围是额定压力1.6MPa以上,TSG 07-2019颁布后提到元件组合装置许可产品范围按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现TSG
D2001-2006已废止,我公司原有的级燃气调压装置许可证的制造范围怎么界定呢?是不限额定压力范围呢还是仍然限定额定压力1.6以上?额定压力1.6以下的燃气调压装置仍然不在特种设备许可范围内。
答复:根据2019年3号公告和《TSG07-2019》,《特种设备目录》中压力管道定义范围内的燃气调压装置都应取得相应的制造许可,包括额定压力位1.6一下的产品。





特种设备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许可中制造与设计人员共享疑问
问题:《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第2.2.4.1(1)同一申请单位申请不同许可项目的,本规则附件B至附件L规定的相应许可条件允许共享,此条款与C2.1.1.2 制造单位应当配备产品制造所需的技术人员。制造单位同时设计本单位制造的压力容器的,应当具备本附件C1.2条规定的人员条件要求,并且专职设计人员总数一般不少于5人,有以下疑问:
我公司是D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单位,同时又具备D1,D2压力容器设计许可,问是:制造体系中体系人员能否担任设计体系中的设计、校核、审核人员?
答复:人员是否可以兼任其他工作,由公司的质保体系进行规定。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怎么办理的济南群峰于2025/8/31 19:14:11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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