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乙烯管
A
聚乙烯管材挤出成型机组6套或者带金属骨架的聚乙烯管材挤出缠绕成型机组6套,有密闭的聚乙烯混配料集中除湿干燥烘料系统,存料罐至少能容纳5t 经干燥处理的聚乙烯混配料,并且能自动分配原料到供料斗的真空输送系统或者装置
B
聚乙烯管材挤出成型机组3套或者带金属骨架的聚乙烯管材挤出(缠绕)成型机组2套或者纤维增强聚乙烯管材的挤出(缠绕熔合)成型机组1套,具备聚乙烯混配料二次干燥手段,存料罐至少能容纳满足生产需要经干燥处理的聚乙烯混配料
其他非金属材料管
B
成型机组3套、配套的供料设备





E2.2.9 元件组合装置(注E-4)
本专项条件适用于元件组合装置中的燃气调压装置、减温减压装置、阻火器、流量计(壳体)、工厂化预制管段(注E-5)。
注E-4:元件组合装置是指由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密封元件等压力管道元件组合在一起具备某种功能的装置,包括井口装置和采油树、节流压井管汇、燃气调压装置、减温减压装置、阻火器、流量计(壳体)、工厂化预制管段。
注E-5:工厂化预制管段是指制造单位在工厂内根据施工设计图将压力管道元件焊接组装后整体出厂的管道元件产品,不包括安装单位在施工现场进行的管道预制。










A2.3工艺文件
A2.3.1 加工、组对与装配工艺文件(C 类)
(1)审查产品加工、组对与装配工艺文件是否完整齐全,批准程序是否符合体系文件的要求;
(2)埋弧焊钢管产品标准中有工艺验证要求的,审查其工艺验证报告是否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工厂化预制管段产品标准中有制造工艺确认要求的,审查其制造工艺 报告是否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
A2.3.2 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工艺文件(C 类)
审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焊接作业指导书等焊接工艺文件,以及焊接接头焊后热处理工艺文件、无损检测工艺文件,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的要求,批 准程序是否符合体系文件的要求。





第五节 耐压试验和泄漏试验
第八十八条 管道的耐压试验应当在热处理、无损检测合格后进行。耐压试验一般采用液压试验,或者按照设计文件的规定进压试验。如果不能进行液压试验, 经过设计单位同意可以采用气压试验或者液压-气压试验代替。脆性材料严禁使用气体进行耐压试验。
对于 GC3 级管道,经过使用单位或者设计单位同意,可以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条件下,结合试车,按照 GB/T20801 的规定,用管道输送的流体进行初始运行试验代替耐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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